江都多人交了一万元介绍费到国外打工,最终
最好白癜风医院咨询 https://wapyyk.39.net/bj/zonghe/89ac7.html 为了发家致富 凭着一技之长出国赚钱 成为不少人的选择 但“打洋工”也要擦亮眼 选择正规的中介 否则就像下面故事中的这些人 案发 交万元赴马打洋工出国后却成“无业游民”今年2月,江都居民老秦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当地的一名劳务中介王某。在聊天过程中,王某称,马来西亚一工地上急招工人,他能安排工人去“打洋工”,薪资比国内同行高得多。如果老秦愿意,只需缴纳1万元介绍费,3月就能去马拉西亚工作。 老秦听罢,很是心动。由于当时身边的4个朋友也想出国“打洋工”,于是,他们便组团在王某处缴费报名。 网络图片 3月16日,在王某的安排下,老秦等5人和另外两名打工者持旅游签证,从广州飞往马来西亚。路上,7人还盘算着,到马来西亚后,勤恳工作,大赚一笔。 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刚到马来西亚,就被告知,工程没有谈下来。这下,老秦等7人傻了眼。由于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7人只能寄希望于王某,希望他能在当地帮忙寻找其他工作。然而,直到4月,7人仍没有找到工作。无奈之下,7人于4月5日回国。 本想出国赚钱,没想到,倒赔1万元,老秦等7人一怒之下,向江都警方报案。而在此之前,警方也陆续接到老严等10名工人报警,称向陈某交了元至1万元不等的报名费后,由陈某安排赴马来西亚打工,但只在工地上工作了7天至20天不等就失业了,只好悻悻回国。 侦查 持旅游签证属“打黑工”两名组织者先后归案接到报案后,警方展开初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和老秦等人一样,老严等工人出国劳务时,持有的也都是旅游签证,并非工作签证。 随后,江都警方就持旅游签证赴马来西亚是否可进行劳务活动的问题上报上级部门,江苏省公安厅函至马来西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照会咨询,马来西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照会复函: 老秦、老严等人的签证均为一次入境旅游签证,这种签证被严格限制在社会观光范围(仅限于旅游、商务访问)。持此签证从事任何工作都是被严格禁止的,是违反马来西亚国法律的。4月7日,陈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4天后,王某经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两人归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批捕 组织19名工人出国非法劳务公司老板及中介被批准逮捕经查,王某和陈某都是江都人。其中,王某今年31岁,曾到安哥拉从事货运工作,回国后开始从事出国劳务工程方面的管理工作;陈某今年62岁,在江都经营了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陈某公司承包了国内某公司在马来西亚两处工程的部分砌筑工程,其间,他先后招收了多名工人,安排他们持旅游签证赴马来西亚务工,从中收取签证办理费等。去年12月,王某得知陈某在马来西亚的工地上需要工人,就帮助对方招工,并从中收取介绍费等费用。 据两人交代,他们共计先后组织30多名工人,持旅游签证赴马来西亚务工。由于直至案发时,尚有部分工人留在国外,无法调查取证,目前,侦查机关暂认定,陈某用旅游签证先后组织老严等12名工人到马来西亚非法劳务;王某伙同陈某用旅游签证先后组织老秦等7名工人到马来西亚非法劳务。 近日,江都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陈某和王某的行为均已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对两人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至此,不少小伙伴肯定有个疑问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这是个啥罪 平时不常听啊 普法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知识图解(戳图放大) ??? 通讯员姚明媚杨真记者刘娟 新媒体编辑刘巧 (部分内容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与小编联系获得授权) 想发财是好事,但要擦亮眼,别被坏人骗了 请狠戳并zhuan起,提醒身边人 “掌上手绘赢大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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