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奇事妹妹身份登记结婚,娶的却是姐姐,
白癜风用什么药最管用 http://pf.39.net/bdfyy/bdfyc/190901/7433865.html年,江都谢某和张某艳 在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网络配图,与文无关) 张某艳拿着自己亲妹妹的身份证和谢某领了结婚证 年,公安机关在户籍清理中注销了 张某艳所持的“张某苗”的户口, 谢某才知道原来自己和小姨子领了证 然而,领证容易变更难 想要把结婚证上的名字 由小姨子更正为自己妻子的名字,难! 某市民政局查询后告知 “张某艳”已经存在其他婚姻关系,所以无法更正两人的结婚信息,也无法撤销谢某和“张某苗”的婚姻关系。 在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只能走法律程序 江都谢某告了某市民政局 要求其撤销结婚证、证明婚姻无效 江都法院审理认为 本案第三人张某艳利用假身份与原告谢某结婚,致使被告为原告与姓名为“张某苗”办理结婚登记,故原告要求撤销结婚证,依法应予以支持。 被告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因第三人张某艳所持有的“张某苗”的身份证系公安机关颁发,被告办理登记手续时,已经尽到审慎义务,本案中被告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过程中并无过错。 庆幸的是, 最后江都法院撤销了他们的结婚证 最后喵姐需要说一句, 婚姻不是儿戏,对待婚姻需慎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原、被告之间显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综上所述,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周男与被告郝某(妹)离婚的诉讼请求。 江都生活整理于今日江都、网络等 责任编辑:喵姐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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