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中学资质
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江苏省江浦高级中学等所中学具备我校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资质(详见附表)。请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按《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做好推荐工作。 1.“校长推荐制”推荐生计划列入我校年单独招生计划,被推荐的毕业生必须参加我校年单独招生报名。 2.被推荐的学生所需具备的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 (3)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4)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 (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3.获得推荐资质的中学,须制订本校“校长推荐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校内报名办法、遴选程序等,广泛发动宣传,公开接受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最终推荐学生名单(包括学生信息以及推荐理由)须在校园网或校内公告栏明显位置公示一周,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4.中学须在公示完成后及时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 (2)报名名单与最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 (4)中学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5.我校根据中学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中学推荐情况、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对推荐学生、推荐理由汇总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年4月,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校长推荐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后预录取公示(录取规则详见招生简章),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请各中学将相关材料于3月10日前邮寄至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材料请采用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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