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提问:白癜风初期表现 http://www.bdfyy999.com/bdf/zhuanjiadayi/changjianwenda/2819.html

  近年来,江都法院积极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延伸少年审判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及安全成长保驾护航。

  近日,江苏省高院公布一批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江都法院审判的“魏某故意伤害案”因具有示范意义而当选。

”魏某故意伤害案

案情概要

  年1月2日14时许,魏某在其位于江都区仙女镇的暂住地,因儿子魏某某(11岁)玩游戏机彻夜未归,待儿子回家后,魏某遂拿自家店里的铝合金管殴打魏某某臀部、大腿等部位近20分钟。当晚18时许,魏某见儿子气息微弱,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魏某某系因被棍棒类工具反复多次击打臀部、大腿等部位,导致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引起挤压综合症、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医院等候公安机关处理。

  江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魏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医院主动接受公安机关抓捕,可视为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八年。

法官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属于因家庭教育方式不当而引起的悲剧,作为监护人的父亲,虽然具有教育、管理未成年儿子的权利,但应在法律范围内采取正当可行、有效的方法。魏某采用殴打方法作为教育手段,尽管其在殴打时不希望造成被害人重伤直至死亡,但其应当明知可能会造成伤害被害人的后果。因此,应以故意伤害罪予以处罚,考虑到具有自首情节,主观恶性不深,伤害对象特殊,案发后魏某后悔不已,认罪悔罪,人民法院综合案情对其减轻处罚。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jiangdushizx.com/jdjj/9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