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跑步似乎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了,好多人在说,关于马拉松的各种新闻也层出不穷。虎扑体育综合区有一个帖子问,为什么最近马拉松这么火?深层次的原因,或许能在这本书里面找到答案:跑步融合了人类两个最基本的渴望——逃离恐惧和奔向美好。在我们碰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总是撒腿就跑。书中说,在美国历史上,越野跑运动有三次高峰,一次是大萧条年代,一次是被越战和水门事件搞得乌烟瘴气的七十年代——就是本书书名来源,BruceSpringsteen的“BornToRun”唱响时代心气的时候,还有一次是在9·11之后。在糟糕的处境中,人们急需要一个排解和发泄的方式,而跑步是最好的途径。跑步现在成为我们的一个热门话题,多少反映了人们在一个并不十分美好的时代,渴望逃离和宣泄的身心需求。

这本书有一个典型的探求神话的结构。作者饱受脚伤困扰,久治不愈,无奈中获悉墨西哥有一个神奇的跑手部落,就深入铜峡谷,跟塔拉乌马拉人学习跑步的真谛。同时,作者梳理了跑步相关研究和文化的来龙去脉,也在运动史上采撷经典传奇,最终带来了跑步的知识,也收获了生活的真理。

关于跑步本身,本书的结论是,人天生就擅长跑步,人的身体结构就是为跑步而设计的。人不是因为变老才停止跑步,而是因为停止跑步才变老。这中间涉及的生理学和进化论的知识书中说得很详细,有一些具体观点可能还有商榷的余地,比如关于“跑步狩猎”这个事,研究貌似还不很充分——至少我们的祖先智人存活下来,而尼安德特人却灭绝了的原因,应该不只跑步这一条吧。但总体上的论证,还是很令人信服的,作为一个为跑步而生的物种,你不跑步,就是作死!那些像跑步能治疗抑郁症之类的看法,绝对正确!何止是抑郁症,根据本书简直视跑步为宗教信仰的语气,你甚至会觉得,跑步是治愈一切身心问题的唯一途径!

这种对跑步的狂热倒也未必能感染所有人,但其中具体的跑步知识应该对每一个人都有用。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跑鞋是彻头彻尾的大阴谋!!!那些什么减震护足的昂贵跑鞋,恰恰是造成脚伤的罪魁祸首!!!道理其实很简单,人的足弓是最好的抗震系统,是大自然最合理的造化,而人的双脚又总在寻找坚实的大地,就是踩下去必须是硬的,什么减震跑鞋鞋底软而有层次,双脚就会使劲往下踩,这是一个恶性循环,是各种跑步损伤的渊薮!塔拉乌马拉人是接近赤脚跑,前脚掌着地,步幅相对较小,这样跑到死,还经常性一跑十几个小时,双脚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这就是最正确的跑步方式!我们一般人做不到的话,就首先把什么减震跑鞋扔了,换上至少是硬底的鞋(而且鞋底越薄越好),然后跑步时缩小步幅加大步频,可能的话多让前脚掌着地,这样足跟受力就会变小,力量迅速前移至脚弓,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上帝对我们双脚的设计了。至于跑鞋阴谋的具体过程和相关的论证、参照,书中有着极详细的记述,尤其对于不信这个道理的跑步者,为了您的双脚,建议翻阅研究一下。

更进一步看,本书可以算作一本“跑步人类学”著作,跟早期像《萨摩亚人的成年》那样的人类学著作一样,作者借对原始部落文明的阐发,批判了西方现代生活中的各种弊端。其实运动本身,较少借助现代科技,更直接诉诸于人的身体,是一以贯之的野性表达。但现代运动文化又无处不植根于当今的文化体系,各种运动装备、功利目标和繁琐规则,让运动经常偏离其本真状态。跑个步骑个车,都是各种技战术和幕后团队,成绩又无比重要。更不要说那些规则饱受诟病的项目了。想起一部叫《StickIt》的美国电影,片中女主角就受不了那些愚蠢的体操规则对选手的限制,自顾自瞎玩。本应最直接发扬人之本性而打破限制的运动文化都尚且如此,就更不要说其它层面了。这就是当今世界的迷宫,各种规则教条和目光短浅的小贴士。比如你想要健康,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乱七八糟、自相矛盾的养生建议,这个不准那个不行,你看完会感觉怎么做都战战兢兢,吓都吓死了,还健康个鬼。所以,本书赞扬的全是那些纯真而无视规则的人,这也是跑步乃至生活最应有的状态,就是要爽,让一切都见鬼去!不需要刻意的作息正常、饮食健康、穿秋裤羽绒这些傻逼玩意注意保暖,只需要你一路狂奔一路爽,自然而然一切都会好转,而绝不是相反。书中的那些人,说跑一跑跑一整天,中间渴了咣咣干掉一瓶啤酒,有的跑完了还刻意不洗澡让自己难受锻炼自己,反正看上去就是要跟常人对着干,无视规则,顺其自然,想怎样就怎样,这才是健康和爽!

说到在越野跑途中喝酒,书中写到那么做的是一个女人,一个初次见面说裸奔就裸奔一边跑一边喊着金斯堡的《嚎叫》的女英雄。里面提到的另一个传奇女跑手叫安·特拉森,在年的Leadville拉力赛上大战塔拉乌马拉人的豪杰。那次她获得了第二。那可不是马拉松赛,是全长将近公里且各种崎岖山路的越野赛事。之所以想到这个是因为我们文化中对女性的柔弱定位实在是太傻逼了,我们的女性运动缺乏的问题也比男性严重得多。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觉得运动的女性不美,运动之美本不分男女。而如果说女性擅长的运动的话,那么没有什么比耐力跑更合适的了,因为力量和爆发女性肯定比不上男性,但女人天生就有极强的耐力,马拉松的男女最好成绩几乎相差无几。从历史上看,至少在狩猎时代,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是男性外出狩猎而女性在家带小孩的。女性根本就是跟男性一样在旷野中奔跑的。女人的生理结构也同样是为跑步而生,不去跑步就是暴殄天物!如今的女性却大多陷在化妆品、美容美甲、星座情感走势和居家带小孩的迷宫中,实在是太傻逼了!想起今年奥运上,美丽的JessicaEnnis获得了女子七项冠军,解说说这将激励很多女孩子投身于田径运动,那真是件美好的事。

除此之外,这本书里面还有其它各种各样跟跑步有关的故事。此书之好看,就在于你可以把它当一本故事集来读,其中跑步是一个主线索,串起了社会历史和生活的很多方面。当作者通过这些故事,揭露出跑步的真谛就是爱和专注于对他人的温柔情感时,我们知道他是真把跑步当成一种宗教了。跑步直接让我们的身体进入某种状态,一种据作者说比性更过瘾、更持久的状态,一种宗教仪式所带来的奇妙状态。然后,身体的改变带来心灵的大解放。所以作者说,尽管他很讨厌这种说法,他还是不得不把跑步跟冥想相连。而且跑步比冥想容易多了,只要你听从内心的召唤一路跑下去就好。而在作者不断比对西方现代文明迷宫和纯真跑步文化的过程中,他似乎认为,跑步不仅能解决个体的身心问题,也能为整个世界指明出路。用他的原话说,“如果一件事情你在跑步中都找不到答案,那么你别想在任何地方找到答案。”有的读者觉得这也太扯了,但不妨真去跑一阵试试看吧。

在这本探求神话故事集中,卡巴洛是一个类似英雄导师的存在,他一生追随内心的喜悦行事,带作者进入塔拉乌马拉人的世界,渴望最终能实现阿帕奇武士格罗尼默未能实现的结局——于生命的最后关头,在峡谷深处同归大道。但他的故事还不是我最喜欢的,如果一定要选个最喜欢的,我会选前奥运长跑冠军、捷克名将埃米尔·扎托佩克的故事。扎托佩克的训练方法就是穿着野战靴在树林里狂奔,身上还要背着妻子。他跑步没有任何的战术,就是一门心思往前跑,生性开朗的他还在跑步过程中跟选手搭讪。有一次一个英国选手看他没经验,骗他说我们现在跑太慢了,想干扰他。扎托佩克信以为真,兴冲冲加快速度,最后还是赢了,还向那位选手道谢。他只是在享受跑步的过程,纯真地把这个世界的复杂和邪恶也看成良善的模样。苏联军队一九六八年开进布拉格,扎托佩克面临一个选择,要么给苏联当“体育大使”要么去扫厕所,他想了想,高高兴兴去扫厕所了。与此同时,在那一年的墨西哥城奥运会上,澳大利亚的长跑明星罗恩·克拉克因为高原反应在比赛中失利了。他想到将要面临的来自举国上下的压力,万念俱灰,在归国途中去拜访了扎托佩克。扎托佩克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克拉克说,他被扎托佩克的纯朴给震到了,在扎托佩克的身上,没有任何功利体育的虚荣心。扎托佩克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然后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诚意和爱,即使在他扫厕所的处境中,他都没有一点怨恨之情,高高兴兴,全是对生活的热爱。

扎托佩克让我想起了阿甘,一个不管世事如何变迁、无论世道如何险恶都以纯真对待的人。而阿甘最擅长的恰恰也是——跑步!这是巧合吗?在这个世界不断的患得患失和勾心斗角之后,上帝最终让那样的人成了生活最大的赢家。当然不能指望跑步一劳永逸地解决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那样的想法就像期待一颗包治百病的药丸一样愚蠢。但也许我们真的能抓住跑步所唤起的纯真和美好感受,把它当成阿里阿德涅的小细线,跟着一步步往前跑,或许就在绝望的下一刻,我们会猛然发现自己已经跑出阴郁的世界迷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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