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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看点1、不了解动机,就无法判断结果。、目的正确,不代表结果正确。3、立场必然影响判断。重勘“三·一八”

文/邵建

年3月18日,这个日子在0世纪的历史上被鲁迅定格为“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尽管比这一天更黑暗的后来还有,但这一天却不容篡改地写进了我们这个民族的历史记忆。

那么“三·一八”到底是什么日子?

从积极角度,这一天被称为“三·一八运动”,运动的主体是北京青年学生;从消极角度,它又被视为“三·一八惨案”,惨案的凶手是段祺瑞执政府。两者间的关系很直接:运动导致惨案。那么,导致这47人死亡、00多人受伤的惨案到底又是什么“性质”的运动呢?尽管历史早已做了具结,但并不妨碍我们在今天对它作一次历史重勘。

背景:“大沽口事件”和“八国通牒”

在讲述“三·一八惨案”的历史原因时,习惯是从两个方面切入,一个是所谓远因的“整顿学风”,一个是作为近因的“大沽口事件”。笔者在阅读史料之后,认为三·一八学生上街与“整顿学风”无关,纯是因了“大沽口事件”,因此,有关惨案背景的叙述便锁定在这一事件上。

年3月初,奉系毕庶澄率军舰从青岛出发,进攻冯玉祥国民军所占领的天津港大沽口。此前,天津乃在日本支持下的张作霖奉系之手,被苏俄支持的国民军打下来不过三个月左右。3月9日,国民军为防奉舰进攻,在大沽口水道敷设水雷,并同时通告领港人,一切商船不得进入。次日,英、美、法、意、日等十二国由荷兰公使欧登科为领袖照会北京执政府,抗议国民军铺设水雷、封锁天津海口,认为违反了辛丑条约,要求保留外国船只的出入自由。大沽口守军鹿钟麟对各国领事作了解释,并提出外轮入口的三个办法。

3月11日晚,日本驻津总领事与钟接洽,提出次日上午将有一艘“藤”字号驱逐舰入口,要求免检放行。双方约定的时间为上午十点,对方的旗号为“C”,入口时须先停泊某地点,进港后须缓行等。

3月1日,按照中方叙述(日方叙述则与此不一致),日本舰只入港时间不对,舰数也不符。本来约好上午十点,可是进港时已是下午三点,而且不是一艘,另有一艘随行。按原先约定,船只进口,一俟指定地点,即停泊,以便检查放行。但,日舰未尊前约,强行闯关,炮台守军令其停进检查,不听,不得以施放空枪警告。谁知日舰视为攻击,旋用机关枪扫射,炮台守军猝不及防,伤者十数。双方遂进入武力对峙,互有伤亡。最后日舰视国民军态度强硬,且又海水落潮,不得以退回海面。这就是所谓“大沽口事件”。

3月14日,北京一万余人举行国民反日侵略大会,抗议日舰炮击我大沽炮台,会议同时通过几项议案,包括通电全国民众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强暴行为,以武力抵抗日本,并要求外交当局,按照国民抗议书,严厉执行,甚至不惜与日宣战等。

在北京市民为“大沽口事件”所激愤时,3月16日下午一时,英、美、法、意、日等八国公使在荷兰使馆集会,会议决定为维护辛丑条约,八国共同就大沽口问题向北京提出最后通牒。通牒提出五项要求:天津航道停止所有战斗行为,排除水雷及一切障碍物,恢复所有航路标志,对外国船舶不加任何干涉,停止对外船的一切检查。以上各项,要求北京政府在四十八小时内兑现,至迟不超过3月18日正午。如若不得满足,八国“决采取所认为必要之手段”。此所谓“八国通牒”。通牒当日下午四时被送到北京执政府外交部。

前有“大沽”,后有“通牒”,前事未决,后者又火上加油,整个北京差不多沸腾起来。事实上,两天以后的“三·一八”已经让这一事件给注定了。

收到英美八国的“爱的美敦书”,北京执政府外交委员于第一时间召开国务院外交会议,认为通牒内容已经超越辛丑条约范围,违背条约精神。而且航道能否恢复交通,关键在于奉军是否放弃攻击天津之计划。会议决定由外交部按会议精神从速起草复文,此复文于夜间十一时完成,并办好相应手续,即刻由外交部秘书送至荷兰使馆,亲交荷兰公使欧登科,并请他转达各关系国公使。这就是“执政府外交部致首席荷使函”,发布时间为3月17日。

政府有所作为,民间亦非不作为。同日晚,政府以外有两个会议需要提及。一是北大教授李大钊在北大一院召集会议,李大钊作政治报告,指出:“所谓‘最后通牒’,事实上是与段政府心心相印的,是第二个‘八国联军’,也是用来抗拒进步力量的”,以后的任务“就是发动各界群众,行动起来,与政客、官僚、军阀政府斗争到底”。

晚上七时许,国民党左派的北京市党部(当时北京有两个国民党市党部,一左一右,后者为“西山会议派”所掌控)召集属下的教育宣传委员会,由顾孟余作八国通牒的报告,会上讨论了当前形势,决定“本党部号召民众,群起反抗,并作废除辛丑条约工作”。然后大会讨论运动方法:决定“于十八日八国通牒限期未满以前,应举行一次大示威,督促段政府严重驳回无理通牒。”会后,党部“乃派同志四出活动,当晚即联络广东外交代表团、北京学生总会、北京总工会、北京学生敢死队、国际工人后援会、北京济难会、中山主义实践社、国民新报社等团体,共同签名,登报发启”。并“决定十七日下午一时即开各团体联席会议”。

根据以上两个会议,“三一八运动”已经非常具体地给确定下来。

惨案前夕:3月17日要略

准确地说,“三·一八”其实是从3月17日开始的,这一天,北京已经开始流血。

3月17日,“八国通牒”在北京各报发表,整个城市舆论鼎沸,群情激昂。通牒只有两天时间,局势分外紧张。这天上午十一时,美国驻华大使马克谟造访国务总理贾德耀,表示美国对大沽事件持缓和态度。但,美国的态度并未为北京民众所知。民愿蒸腾,民气可用,北京此刻处于干柴烈火之上,其事态正在按“群众领袖”的预设向前发展。

是日午后,同一时间在不同空间同步进行的有两件事。

一是国民军守军鹿钟麟在天津派代表赴日本总领事馆,访有田总领事,转达鹿钟麟的意旨,承认大沽口事件纯系中国方面的误会,希望日方谅解。下午四时,大沽炮台张团长奉鹿之意,访英舰舰长,手交对列国通牒的答复,表示外舰保持中立,国民军则欣然撤去妨碍舰船航行的一切障碍,而临船检查则另设办法。晚六时,该团长又至塘沽,访意舰舰长,表示各国提出要求,经鹿总司令斟酌,认为可以照办。只要奉舰不再侵入,国民军也不至扰及外舰交通。意大利舰长电告各国驻津海军司令及领团,领团认为鹿的答复相当满意。与此同时,奉系的毕庶澄在巨大的压力下,也承认八国通牒的五项条件。张作霖在日本的严重警告下,亦表示承认领团警告,并令其军官对外船“勿再检查”。奉系不论,国民军遍访各舰,主动妥协,最后还派员向所有外舰声明,表示愿意遵守辛丑条约。需要指出的是,这一系列妥协,是国民军所为而非北京政府。段祺瑞本是冯玉祥搞“首都革命”扶植上来的,手中除一个卫队旅之外并没有军队,而且整个京畿都在国民军的掌控之下。即使在当天,段政府的外交委员会和外交部还在开会,继续讨论对付八国通牒的办法。会议出现分歧,王正廷主张酌量承认,王宠惠则主张电诉国联。

在鹿钟麟向外舰示好的同时,北京城这边正在按昨晚的计划发展。下午一时许,国民党北京市党部在北大三院召开各团体联席会议,与会团体约一百五十余,人数两百多。会议议决十八日上午十时在天安门广场召开国民大会,会议定名为“北京反对八国通牒国民大会”(报载名称不一),会后举行示威游行,大会公推徐谦、顾孟余、黄昌谷、李石曾、李大钊等十三人组成大会主席团。会议还有一项议决,即请国民军改变作战目的,为废除不平等条约而战。最后,会议决定:“将本日到会代表分两组,赴外交部、国务院包围,非得到圆满答复,誓不空回”。时约为下午三时半,“三·一八运动”由此揭开序幕。

这揭开序幕的“三·一八”运动,一开始就把矛头就搞错了。当时执政府虽然拥有执政的名义,但它事实上受国民军的控制;尤其就本事而言,向八国示好的不是执政府而是当时左翼知识领袖看好的国民军。

运动按计划进行。赴执政府国务院这一组约六、七十人,推出发言代表四人:陈毅、陈日新、王布仁、辛焕文。队伍大约四时多抵达国务院,在门口被卫队阻拦,卫队要求队伍在大门旁等候门者传达。各代表与其交涉,说明自己来意,只是要面晤当局,促其驳回通牒等等,并要求引至招待室稍候。时有执政府某科长出,代表们要求段、贾出见。该科长再三支吾,不支,遂退去。半小时后复出,谓段、贾俱不在府中,诸位的意见可以代为转达,请诸位先回。代表极为愤怒,声明不见到相关负责人员,绝不回头。无奈,府方只允发言代表四人进入。不料四代表进去不久,门外代表即与卫队发生冲突。这是一位现场参与者的目击:“卫队兵士忽要求各代表退出,勿拦住门口;各代表因执政府门口甚宽,出入并无妨碍,遂未退出,穿军服之某员,忽然喝打。各代表见事出意外,仓促退走。卫队兵士见各代表已退,遂即尾追,用枪柄并刺刀,向退走的各代表乱打乱刺”。

这是执政府门前的第一次流血,请愿代表伤重五人,以四川代表杨伯伦伤势最深,胸口一刀,肩上及背部数刀,衣襟悉被鲜血染红。院内四代表以此严责该科长,默然而退。至晚上七时,才有卫队团长武九清出来道歉。四代表一直坚持到深夜才得见国务院秘书长邓汉祥。代表述其来意,严质卫队行凶理由。邓氏回答:人民意见政府当尽量容纳。卫队行凶,凶手应即惩办。对于伤者,政府当派代表抚慰。四代表慎重声明:段政府如欲自新,不自绝于民众,则当驳回八国通牒,切不可自误和误国。四代表退出执政府时,已是夜深十一点半了。

赴外交部的队伍则是另一番情形。这支队伍人数稍众,约八十多。发言代表为安体诚、王一飞、陈公翊。时外交部长尚未就职,次长曾宗鉴不在部。于是队伍派代表往国务院和曾宅,俱无结果。此时代表已闻国务院门前流血,愤激不已。五时许,国民军的外交处长唐悦良来到外交部,邀发言代表谈话。代表说明来意,并征询国民军对大沽事件的态度。尽管唐已知国民军已在低调处理和八国海军的关系,但他仍然称赞民众爱国热情,表示钦佩,同时愿意去找外交部次长来部晤谈。大约晚上九时许,曾宗鉴到部,与发言代表接洽,双方辩论至夜十二时,代表要求非见总理贾德耀不可。于是,电话打到贾宅,贾已睡下,接过电话后,表示愿意接谈。于是代表一行三十余人又趋贾府,此时已是3月18日凌晨一时半。在贾府,代表要求北京政府应尊重民意办外交,提出驳复通牒之最低限度的两个条件。贾答曰对八国通牒的驳复已发出。代表要求看原稿。阅后,认为此文件过于软弱敷衍,只能谓之屈伏,不能谓之驳复。国民誓不承认。贾谓你们明天来一封公函,我们根据你们的意见再提抗议。代表告贾明日上午十时在天安门召开反对八国通牒国民大会,举行抗外示威。贾表示明天上午召开国务会议时先将今天提出的最低限度两条交付讨论,俟国民大会决议案送到后再交国务院研究,然后慎重提出抗议。此事完结后,代表等又提起下午国务院外流血事,贾声称,据报告,代表要抢卫士的枪,才被卫士驱散。代表严词驳回,提出几项要求,要求贾派代表明日到国民大会道歉,慰问伤者,由政府报销医药费用,严惩肇事祸首。贾对上述要求,一一答应,并表示明日当撤换无知府卫而易之以国民军。接洽时,贾德耀曾与国民军京畿警卫司令暨警察总监李鸣钟(代)打过电话,预为防范次日之事。诸事谈毕,已是四点多钟,代表退出客厅,但并未离开贾府,至天明五、六点钟,才相率离去。此时,离上午十点的集会只差几小时了。

这一天,另有一事需要补记。据“三·一八”参加者李葆华回忆:“年‘三·一八’惨案发生的前一天,群众包围段政府,要求段政府公开表示态度,抵抗帝国主义的强盗行径。这次行动……我也参加了。”比对以上,李葆华参加的似是国务院那一组。可是以下,“群众来到段祺瑞的住宅前,要求段祺瑞出来。那天守门的卫兵是冯玉祥的国民军。卫兵没有开门,愤怒的群众便把住宅团团包围起来,有人还想翻墙进去抓段祺瑞,受到卫兵阻拉,因此双方发生了口角,相持了五、六个小时,直围到天色很晚,人群方才散去”。

如果李葆华去的确实是执政府(即国务院),就不会是段宅,因为,政府在铁狮子胡同,而段宅在吉兆胡同,两者不是一个地方。如果李葆华去的是段宅,上述文字就不是执政府。如是,在当天北大三院会议上决定去国务院和外交部之外,至少还有一个组织去的是段宅。当然,另外一种可能是,李葆华参加的这一支是去了执政府后,因其无人,又去了段宅。

“三·一八”本事

“三·一八”这天早晨,北京各报都登有三个紧急启事。其一是“反抗八国通牒大会”的声明,定于当日上午九点在北大三院召开各团体代表大会,发起者是北京国家主义团体联合会等三十多家。另一是“北京国民反辛丑条约国侵略大会”,声明于当日下午二时在中央公园开会,请各团体派代表二人赴会,发起者是孙文主义学会和国民党市党部(右翼)等。再一就是天安门广场的“反对八国通牒国民大会”,它宣告当日十时在天安门广场举行,请各界都到。底下署名是北京学生总会、国民党北京市党部(左派)等。三个会议,前两个邀请的是团体代表,后一个则广泛号召市民,因此,后一个大会最具声势。

学生们的选择是什么呢?以燕京大学为例,早晨八点一刻的时候,北京学生总会给燕大学生自治会送来一封公函,请全体同学排队到天安门参加十点钟的国民大会。燕大自治会负责人集合学生,以民主方式征询学生意见,学生都认为应该与会。至于参加哪个会,据当时自治会评议部长于成泽回忆:“我又向他们表决愿赴上述三个会的哪个会?结果一二两会,大家都默然不动,惟独说到第三会——国民大会时,同学们的手却都如树林子般竖起来。”

清华学校(即后来清华大学)的情形有所不同。十七日晚,清华学生评议部主席接到翠花胡同国民党北京市党部(左派)的电话,评议部当晚即召集评议会,会议通过参加次日的国民大会,但同时也通过了一个“专对外不对内”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清华“历来对于北京游行之通常态度”,即“无论何种运动,如系完全对外则行加入;如涉及内政,则取超然态度,而不卷入旋涡。”“当时有人问及对内对外的界说,评议部乃决定由每级举二人为临时代表团,解决临时事件。”[8]清华学生认为如涉及对内问题,本校即单独行动。需要提及的是,第二天清华学生到会后,发现会议情形不独对外,“同学中有以大会与昨日清华议案不符质予者”,“予”时为清华到场负责人之一,他认为此事应询问评议部主席黄某。应该说,在京城学界普遍激于义愤时,清华学生强调内外之界分,是非常理性的。

这一天清晨,作为大会策划者的赵世炎、陈乔年、肖子璋等开会,讨论国民大会和游行示威的准备情况,与会者分别汇报了发动群众的经过,并商定会议的布置和安排,确定口号和标语,同时也布置了会后的游行路线。

九点,北京警卫司令李鸣钟派李泰棻到北京学生总会道歉,说昨日府卫枪伤代表为不当,并表示今日当加保护。

十点,天安门广场的国民大会如期召开,这是一个声势浩大的场面,与会有一百四十多个团体,人众逾万。主席台上悬挂着两条白幅,一条上书“反对八国最后通牒国民大会”,另条上书“反对八国最后通牒大示威”。台前还用竹竿挑着一件血衣,那是昨日被刺伤的四川代表杨伯伦的衣服。大会开始,主席徐谦报告开会宗旨,顾孟余随后作了演说。次由王一飞等三人依次报告,陈述日昨至国务院和外交部的交涉经过并及执政府卫队刺杀代表的情形。同时宣读了杨伯伦致大会群众书,中谓:我为革命而死,死亦无憾,望大家继续努力。台下为其所染,一致高呼,声浪如雷:坚持到底,誓死不屈。当此群情鼎沸之际,据现场人陈翰笙的叙述:“台上人向众谓警察总监李鸣钟已来函声明愿保护群众。台上复有人报告‘府卫兵曾经解除武装,府院防卫由国民军替接的’。”

这是一个重要插曲,不能忽略。不妨补充另外一个现场者的相关叙述:“当有徐谦、顾孟余、黄昌谷等报告演说后,当即宣布本日群众仍向执政府请愿,并由大会某职员用铁筒向群众大声报告,说昨天执政府伤人之卫队,业经解除武装,由国民军接替守卫,大家此次前去请愿,务须遵守秩序,以免发生误会,贻人口实。群众闻之颇慰,当即排队向执政府出发……”当然,后一个叙述是概括性的,有时间跨度。在这个过程中,贾德耀派国务院某科潘科长到会就昨日事致歉,潘氏站立台上不足三分钟,即被群众哄下台去。随后,黄昌谷宣读驳复最后通牒的原文,徐谦报告大会决议案(计八大条)。而后,有人建议立即成立北京国民反对各国侵略中国大同盟,大会一致通过。在群众的口号声中,会议宣布结束,开始游行示威。示威队伍由王一飞任总指挥,整队离开天安门广场。而徐谦、顾孟龙、黄昌谷等主席台上人,也各自散去。

当天安门广场的国民大会如火如荼时,贾德耀主持的国务院会议也在铁狮子胡同召开。贾报告了昨天院卫兵与各团体代表冲突的情况,也谈到了今天正在举行的国民大会究竟应该如何应付。这时派出致歉的潘科长已从天安门返回,报告了会场的情形。“此时卫队旅团长武九清亦于是时要求见贾,贾即令武至国务会议室。武报告称天安门有学生数千人将来院请愿,提出条件有三:(一)解除国务院卫兵武装;(二)交出昨日(十七日)殴辱请愿代表主使人;(三)推倒段祺瑞。阁员聆言,皆面面相觑,良久不发一言。旋议决推财长贺德霖访代理警卫总司令李鸣钟,询问维持秩序办法。时院方得报告,示威队伍已由天安门向国务院出发。例案均未及议,国务会议即匆匆散,贺德霖先行,即往访李鸣钟。其他阁员亦相率出院,仅秘书长邓汉祥留院不出。”

以上资料出自年3月6日的《时报》,武氏所言未注原始出处。这里可以贾德耀3月0日的自述更具体化。是日上午,国务会议正开时,潘某从国民大会回来,“据其面述,天安门开会情形,有议决解散执政府卫队驱逐八国公使及种种诬妄条件”。这里,“解散执政府卫队”同以上武九清的汇报同,但它和“推倒段祺瑞”却不见“天安门国民大会议决案”(而驱逐八国公使却是该“议决案”第四条),此条乃是口耳相传,不落字纸。因为在群众领袖那里,“三·一八运动”是按照爱国运动的外套来做社会动员的,它的矛头对外不对内(所以清华学生才决定参加)。而解除国务院卫兵武装等则超出了对外范围,它当然不会现于文字,但并不能说明它不可以用另外的方式在广场进行。至少以上清华学生在会上已经感到现场情形有与昨日清华议案不同处,也就是说,大会在对外的同时,也有明显过激的对内成分。闻知这方面的消息,贾德耀和财政总长贺德霖打电话给李鸣钟,“贺总长等并谓近日秩序,无法维持,即不能不总辞职之语,李总司令亦始终主张相同”。当北京国家主义团体联合会的代表离去后,贾德耀“遂将其请愿书会同王一飞等意见二条,在会议中并提讨论,众意可以由外交部提出,是时又据报告,徐谦等已率领千余人皆袖武器,声称到府,兄弟诚恐酿成事端,当以情形报告阁议,佥谓去年学生至吉兆胡同数次,皆经鹿总司令派兵居间不使接触,未酿成大事,此次仍可照办。”议及此,贾德耀又打电话催促李鸣钟,随后又同贺德霖等离开国务院,亲上李的警卫司令部去搬兵。当贾到达李处时,“兵已派好,及甫经出门未远,而枪声忽起。”惨案已经发生了。

惨案是怎样发生的呢。以学生为主体的游行队伍大约两千多人,在王一飞等人的率领下,由天安门经长安东街转北,再经东单、东四到达铁狮子胡同东口,于一时二十分左右进入执政府门前的空地。队伍站定后,即公推王乐平、安体诚、陈公翊、丁惟汾、谭季缄等五人为代表入内交涉,要求会见段和贾。这时和学生对面包括东西两侧站立的都是段祺瑞的府卫而非上午所说的国民军。五代表入内,府卫持刀欲砍,其中一代表执卫队某连长之手,婉陈来意。该连长一面命兵士慢动,一面告知府内无人。五代表遂退出,向大家报告内中情况,并请大家静候,严守秩序,待找到负责之人,再行交涉。有人提议既然这里没人,不如到吉兆胡同去,队伍中应和者甚多。此时,一边有人散去,一边有人号召原地不动。正游移未定,突然学生背后有士兵冲进队伍,手持棍棒,任意殴打,随后前面枪声响起。顿时,队伍大乱,人众东西奔突。由于东西辕门不大,故造成彼此践踏。府卫先后两次射击,每次约达五分钟。除射击外,另有兵士用砍刀、铁棍等击杀学生,场面甚为惨烈(陈述以上场面的是当时五代表之一陈公翊,文见次日《京报》)。一时间执政府门前尸体横陈,血流满地,游行示威者当场死亡二十多(医院不治者亦二十多),伤二百多。这就是当时震惊全国的“三·一八惨案”。

从运动到惨案

“三·一八”这个血难的日子是从运动到惨案,那么,这场运动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呢?由于该运动的主体是学生,我们可以说它是“学运”;又由于学运因“大沽事件”而起,我们可以说它是爱国学生运动。长期以来,众口一词,“爱国”两个字锁定了“三·一八”,但,“三·一八”却并不这么简单。

徐谦,作为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这次“反对八国最后通牒国民大会”的主席,事后在谴责段祺瑞时说:“世界上无论何国,关于外交问题,莫不赖民众为后援”。此次事件,“北京国民起而反对,实为爱国运动,无论何人当局,稍有心肝,何致出令卫队对一般青年男女学生施其屠杀”。“施其屠杀”仅仅针对的是“爱国运动”吗?不,爱国运动纯系对外,而“三·一八”其实是既对外又对内的一个运动套餐,(这一点,清华学生当时在天安门广场就感觉到了)。除了反对帝国主义的“八国通牒”,“三·一八”还有一个隐秘的政治诉求,即,进行“首都革命”,用以推翻段祺瑞执政府。

这一点,当时在国民军中做冯玉祥军事顾问的苏联人维·马·普里马科夫说得很清楚:“3月18日,发生了镇压学生的行动。学生们举行游行示威,要求把政权转交给国民党,队伍到达总统府时,总统的卫队向学生开了枪。”这位苏联顾问“三·一八”就在北京,他的判断不仅是准确的,而且还有幕后介入。

因为苏日的对立以及它们在中国的利益冲突,苏联人对亲日的段祺瑞政权是欲去之而后快。它所以扶植冯玉祥,为其提供经援和军援,是因为冯作为北方唯一可以利用的军阀力量,如果它和南方的也是由自己提供援助的国民政府一旦结合,自己在华利益不但获得保证,同时还在自己和宿敌日本之间找到了一个安全缓冲带。但,苏联人对国民军也是不满的。年秋冯玉祥的“首都革命”虽然成功地驱逐了曹锟政府,政权却并未如意地转到南方亲苏的国民党那里,首鼠两端的冯玉祥迎请来的是亲日的段祺瑞。

“三·一八”失败后,这位军事顾问和他的同伴第二天就会见了国民军京畿首脑李鸣钟,指出:“您有一个警备旅,您可以解除总统卫队的武装,剥夺总统的权力”,当李吞吞吐吐表示自己无能为力,并不愿介入此事时,苏联的军事顾问们觉得是撤换警卫司令的时候了。于是,他们又会见了前一天大会主席团的李大钊、徐谦、李石曾等人,并由苏联顾问做出决定,在国民军撤出北京之前,“赶走段祺瑞,粉碎‘安福俱乐部’。为此,必须劝导冯玉祥,要他召回李鸣钟,任命天津前线总指挥鹿钟麟为警备司令。”苏联顾问的计划被在场的人接受了,以后这一计划也被兑现了。两位苏联顾问会后掩护李石曾出走京城去找冯玉祥劝导,待鹿钟麟回京取代李鸣钟,不久就用他的大刀队驱逐了段祺瑞,是为四月中旬,这正是苏联人安排的时间表。因此,虽然这位苏联顾问在其自述中只说“三·一八”之后而没有涉及之前,但,从他介入的深度,不难推见,他对这一运动所要达至的目的是非常清楚的。

这一目的并非始自“三·一八”,而是一段时间以来的策划。自年秋,也是在策动下的奉系郭松龄反戈张作霖以来,北京就有了一系列配合性的行动,这一系列行动的目标非常明确,直接指向现政权。可以看看《三一八运动资料》所编写的“三一八运动的前前后后”,它以“大事记”的编辑形式出现。这里摘录的是年11月底的情况,可以视为“三·一八运动”的前奏:

十一月二十八日

北京工人、学生与市民在神武门举行国民大会。会场上高挂着“打倒军阀政府!”“建立国民政府!”的巨幅对联,大会提出了要段琪瑞下野、解散关税会议、组织国民政府的要求。会后……举行了游行示威。

十一月二十九日

北京各界民众继续在天安门前开国民大会,会上通过了:即日解除段祺瑞政权,段祺瑞由国民裁判;解散关税会议,宣布关税自主;组织国民政府委员会,并召集国民会议等七项决议案。

十二月一日

……发表告全国民众书,明确指出:“数月以来,本党继续反帝国主义运动的总口号是:‘武装平民,打倒奉天军阀,废除不平等条约,建立平民的革命政府。’”并号召“全国革命民众,革命的国民党,革命的军人,速起响应北京的暴动,推倒安福卖国政府,建立全国统一的国民政府,政权归诸人民。”

不妨用另外一个文本补充一下十一月二十八那一天,“示威群众还一度包围了段政府,赶跑了警察总监,占领了警察局和邮电局。游行大队还开往段祺瑞的住宅,准备举行群众公审,驱逐段祺瑞下台。”

“三·一八”运动固然缘外事而起,但外事对学生来说是外事,对组织者来说是契机。整个运动虽然没有脱离对外的框架,但内囊却是用群众运动解决段祺瑞的问题,即“首都革命”。能够对此提供最新佐证的山西学者任复兴,年1月至9月间,任复兴先后六次采访“三·一八”运动参加者、著名书画家董寿平(··17-·6·1),时董老已九十高龄,下面是他的口述摘录:

年1月3日医院谈:

那是学生运动。李大钊说的我记得很清楚,他说应该拿上棍子棒子,咱们是首都革命。他这是对学生领袖讲的。现在美术馆前面有个胡同叫翠花胡同。翠花胡同八号,那是国民党的总部。院里挤得满满的。李大钊在中间,陈毅、于树德在他左右。陈毅当时是中法大学的。我当时是东方大学学生会的代表。我和刘和珍等没来往,就是一个学生会代表。他们跟鲁迅是一派。那是对多少学生训话,……听人家训,站着听。……我认为这是不能成功的事情,……所以我第二天就不再投入了。第二天参加不在前头了……(笔者注:董寿平说的是3月17日晚上的事)。

年3月7日医院谈:

从三一七开始游行。游行到执政府门前,我在前头,闯哩。后来游行几个钟头就散会。各学校的学生代表就集中到翠花胡同八号训话。李大钊讲话,明天继续游行,你们回去准备棍子棒子,举行首都革命,(任问董《鲁迅全集》讲的八国联军问题,)与那没关系。……事前在沙滩北大红楼开过好几个会,一开会就争论起来,争吵不休,甚至板凳、椅子就飞起来了。因为是学生会,不是国民党的会,我也参加。实际上以国民党为主,国民党左右不分,那是他们内部的事情,外部学生不管那事儿。学生会是学生会,学生会内有国民党,国民党内有左右派。共产党是左派,国民党是右派。左派是激烈的,右派是比较温和的。非党派学生没关系的,更是散的。当时我是出于爱国,东方大学参加游行的一百多人。现在没有了。

年9月19早上董寿平在钓鱼台国宾馆谈:

……明明段祺瑞上剌刀在那儿挡着哩,在张自忠路上,你叫学生拿棍子棒子首都革命,这行吗?那时叫铁狮子胡同,外交部,后来叫国务院。头一天我……挤到前头,剌刀尖离我也就差这么一截(比划离鼻子一尺多)。学生散了以后,就把我们召集到翠花胡同八号,说今天回去准备棍子棒子,咱们举行首都革命。我一想,他枪我棍棒,能顶得住吗……

自年底以来,一直到年的3月17日,首都群运轰轰烈烈,直接以驱逐段祺瑞为目标,甚至喊出了“暴动”的口号,但却始终没有遭到段的刀枪,原因何在,就在于国民军“派兵居间不使接触”。客观上,国民军既保护了学生群众,同时又不准他们采取更激烈(如推翻执政府之类)的举动。可以想见,军阀出身的段祺瑞,哪能受的了这个气,只要一有机会,他为什么不开杀戒?

血流满地的“三·一八”运动,至少具有两重性,它既是一场因外交事件而引起的学生爱国运动(对极大部分学生而言),同时也是一次策划学生的“首都革命”(对组织者而言)。从运动到惨案,悲剧的发生很难说是因爱国而起,段政府至少在“大沽”事件上并没有卖国或向八国让步,真正退让的倒是发起事端的鹿钟麟国民军。因此,就段方而言,它枪口所指不是爱国,而是革命,是对带有暴动性质的“首都革命”的镇压。

重回历史现场

果然,事发当日,段政府便抢先发布“国务院通电”,声称:徐谦等人“假抗争外交为词,在天安门召集开会,……并指挥议决,有解散政府卫队,逼段执政下野,驱逐八国公使出国等种种缪妄条件。正拟查明禁止,突于午后一时二十分,率领暴徒数百人手执枪棍,闯袭国务院,高呼敢死队前进,并有抛掷炸弹,泼灌火油等举动。”次日发表的“临时执政令”,除了重复前之所言,对卫队开枪,作了这样解释:“手枪木棍,丛击军警。各军警因正当防卫,以至互有死伤。”

镇压者的单边叙述从来是不可信的,不妨听听另一方即一位现场参与者的声音。

“从这些我所知道的与亲历的事实与当场情形来看,不仅可以了解,我们请愿群众,事前并无打骂士兵与冲进执政府的意图、准备与设想,当时也没有打骂士兵与冲进执政府那末一回事;就是在从群众背后冲出来的士兵无故持棍殴打和从正面跑出来的士兵开枪实弹射击的时候,和平请愿的群众也没有任何抵抗。”

是“闯袭国务院”,还是“和平请愿”,这是多么大的反差。那么,现场到底是一番什么情形呢?

关于“三·一八”的现场回忆可谓多矣,但它们彼此之间不说反差,也是有相当的距离。历史的真相有时很难弄清,因为每个人的表述即使在他那一面是真的,也因其那一面的视角而导致盲区。盲区的存在,需要我们对史料从各个方面进行比勘。

能够支持上述现场者的史料占压倒性多数。比如,另一位现场者的陈述是:“从进到执政府外大院到开枪时,不过十余分钟。群众大约是因为疲乏,很静默,喊口号的不过是一部分人,群众因闻枪声而奔跑之前,并没有一点咆哮乱动,这是当日在场的人都可以证明的。”

甚至,在京师地方检查厅的公函里,也有属于官方人提供的证据。“据内左四区巡长王文绍三月十九日供称:昨日我在国务院门前石狮子旁边指挥,在卫队开枪以前,学生仅喊口号,没有别的动作。……报案三队副分队长郎葆璞供称:学生都拿着旗子、传单、没有别的东西,凶器及放火的东西,都没有看见,我们是随学生去的……”

然而,叙述的另一面也是不能忽略的,它同样来自现场,而且并非官方。

这是一位在场日本记者关于开枪前的记载,刊登在3月6日的《京报》上:

当学生队伍和卫队发生冲突时,“队官云:‘倘汝等有何请愿,应按照法定手续,呈递请愿书,不应依仗人众,遽作不法行为,拥入府院……’。群众愤激之际,对于上项劝告,均置之不理,随闻有人大声呼喝‘不必多话,快拥进去’一声呼啸,群众如怒涛汹涌,一拥而前,铁门撼动,几将闯入,……当有兵士数人,每人手出手枪,大声警告群众,谓‘尔等学生,如再不听告诫,停止暴动,余等不得不以最后手段对付矣’。此言一出,学生不但无所畏惧,更如火上加油,仍欲冲进铁门,于是卫队即朝天放十余枪……”

这位记者为取得第一手新闻,当天是换上中国衣服扮作中国人挤入学生队伍的,但他的身份是日本人,而“大沽”事件因日而起,他的叙述与其上又大为不同,他会否有本能的偏差?那么,让我们听听来自清华人的声音。

朱自清“三·一八”那天也参加了学生运动,也在执政府现场。他的文章是这样,“在第一次纷散之前,群众与卫队有何冲突,我没有看见,不得而知。但后来据一个受伤的说,他看见有一部分人——有些是拿木棍的——想要冲进府去,这事我想来也是有的;不过这决不是卫队开枪的缘由,至多只是他们的借口。”

如果朱自清是所闻而非所见,那么,《清华周刊》发表的一组脱险学生的“虎口余生录”,其“A”篇载一未署名的学生文章云:“我一进执政府大门,就拼命向前挤去,所以我站的地方最是危险。当时有友人叫我,我乃走去和他说话。忽听得群众叫一声‘打进去’!同时又听见卫队长叫一声‘准备’!我知道事不妙,连忙纵身一跳,伏在墙脚下,不敢抬头。只听见枪声,弹子声和人家的叫嚣声……”

这样的叙述和以上日本记者的内容有其接近,可否成为参证?

以上两种不同的叙述,孰真孰伪。笔者认为,两者都可以为真。因为叙述双方都是叙述自己所见,而自己所见都是局部的。那样一个几百上千人的场面,每一个位置都有其限制。把各自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局部综合起来,庶几才能还原出一个并不一致的整体。这个整体是复杂的,它所包含的性质并非单一。既有和平请愿的成分,这对大多数学生来说;但显然也不能排除现场中冒进冲突的动机和举动。

需要指出,段政府所谓的“抛掷炸弹,泼灌火油”,“手枪木棍,丛击军警”,其中除了木棍外,俱属造谣,这一点,当年卫队旅的上校参谋长楚溪春的文章已经揭破,此处不表。也就是说,知识领袖组织一次首都革命,它的武器居然就是木棍,当然,除了木棍,就是青年学生,是青年学生的血肉之躯。

就是这些血肉之躯组成了段政府所说的“敢死队”,和平请愿原不需要敢死队,但究竟有没有这样一支队伍呢,也不能听信造谣政府的一面之词。李星华在回忆其父亲的文章涉及到这一节,不妨节录:“18日这天早上,学生、工人、市民和各界代表,都纷纷到天安门前集会,要求政府拒绝八国通牒。大会结束后以后,群众结成了浩浩荡荡的游行示威队伍,……为了对付军警镇压,很多人把自己的红绿小旗,糊在一根粗粗的棍子上。在游行的大队两旁,指挥队,联络队,骑着飞快的车子,往返通报着情况。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右臂上佩戴黑字白箍的敢死队。”[7]李星华并非亲在现场,她的回忆是“从父亲口中,从母亲和别的一些人的叙述中,知道了‘三·一八’当天的一些情况”。

以上这些情况是否能大致勾勒“三·一八”惨案的现场?

关于现场,以下的材料还可以作一些补充。

以上提到的楚溪春是段祺瑞卫队旅的上校参谋长,也是“三·一八”当事负责人之一。9年,他在《文史资料选辑》上撰文回忆“三·一八”,披露了一些未为人知的内幕。

“三一八惨案前一天,卫队旅接到上级命令说:第二天学生要在天安门前开会,会后到吉兆胡同(段祺瑞住宅)请愿,要我们旅告知守卫官兵到吉兆胡同和执政府(即原海军部,今张自忠路人民大学东边那座楼)分别严加戒备,并一再叮嘱在与学生接触的时候要万般忍耐,打不准还手,骂不准还嘴,以免发生意外不幸事件。……第二天,即三月十八日下午,为了怕学生开会后到吉兆胡同请愿,闹出事故,我便亲身到吉兆胡同布置警备事宜;执政府那边,派当时卫队旅少校参谋王子江去布置警备事宜。布置时要求警备部队前几排的士兵不许扎皮带,以免接触时发生无理的殴打;中几排的士兵可扎皮带,但不准拿武器;后几排的士兵才许带武器。”

这是一个孤证,哪怕作者“自由心证”,本“孤证不证”的原则,只作姑妄听。那么,后来为什么开枪呢?楚溪春接着说:

“上尉军械员邱霖(现是北京市民革成员)偷偷告诉我说:……‘当学生向执政府门口拥挤时,学生拿着带铁头的木棒打士兵的头,骂士兵是‘卫队狗’、‘军阀走狗’,当时士兵曾被迫后退。当学生快要冲进执政府门口时,寿图(王子江号:笔者注)就命令附近的士兵:‘开枪吧!’”

这一条可以上面的相关内容对勘,是为参证。

根据这样的情况,卫队看起来是自卫,但,我们看到,一旦得到开枪令的卫队,马上进入失控的疯狂。

这是陈翰笙的目见:“照壁下有女于中弹仰卧,西南操持的‘丘八’,出来用关刀(非大刀队的大刀,乃如关公所用的‘青龙偃月’刀)刺入女身,向空中高举再猛力抛掷!于是女尸落在一丈远的地方。”

不知道这位女学生是谁,“三·一八”惨案,北京女学生共死三名,两名是女子师范大学的刘和珍和杨德群,还有一位是燕京大学的魏士毅。医院,刘和魏死于执政府门前。刘和珍的情况是这样,“中枪扑地尚有生气,卫队见其尚能蠕动,立即用大刀、铁棍痛击数下,遂以毙命!”

疯狂的镇压结束了。近来有文章相传段祺瑞闻此惨案后,长跪不起,并从此信佛吃素。那么,情况到底如何?也是楚溪春,事发后,他立即和到场的李鸣钟赶去吉兆胡同,“当时段祺瑞正在同吴清源下围棋,见我们俩人进屋后,马上声色俱厉,大声对李鸣钟说:‘李鸣钟,你能维持北京的治安不能?你如不能,我能撤你,我能换你,我能枪毙你!’……段祺瑞接着对我说:‘楚参谋长,你去告诉卫队旅官兵,我不但不惩罚他们,我还要赏他们呢!这一群土匪学生……’”

军阀就是军阀,无需掩恶。段卫队硬是把镇压变成了大屠杀。部分人试图拥进执政府,“这决不是卫队开枪的缘由,至多只是他们的借口”,朱自清说得很到位,只是,为什么要给军阀提供屠杀的借口呢?

谁对“三·一八”负责

“三·一八”之后,从3月19日起,甚至从当晚起,京城和全国各地即掀起轩然大波。对段祺瑞执政府的谴责,对国民军的问难,对学生运动的同情,对知识领袖的质疑,等等,充斥京城各报刊,至于各地通电、宣言,更如雪片一般,纷然而至。

然而,长期以来,对“三·一八”的评论,我们熟悉的仅仅是鲁迅,比如《记念刘和珍君》,以至使一些比单纯谴责段祺瑞更重要的声音被遮蔽,或这些声音被视为“流言”(比如鲁迅)而消散于历史烟云中。今天,把这些走失的声音重新捡回来听听吧。

这样一桩惨案,便有一个责任问题。一旦究诘,首恶必然是段祺瑞。尽管段政府利用部分事实进行狡辩,但,来自《清华周刊》的周传儒,进行了极为有力的驳斥:“纵令不为学生,而为暴徒,不为外交,而为内政,不为请愿,而为袭击,不为协作,而为破坏;以政府之威力,卫队之众多,阻之,驱之,捕之,何所不可?奈何对此数千赤手空拳之男女学生,竟下毒辣手段,索其性命,残其肢体,使之血肉横飞,亲朋惨痛。”

段祺瑞之外,便是国民军的责任。冯系的国民军本自军阀,但被当时的国民党左派和群众领袖视为“比较接近民众的武力”。3月17日的冲突发生后,李鸣钟通过他的外交处长唐悦良打电话到徐谦的寓所,对当天的冲突深感抱歉,并表示要撤换府卫而易以国民军。特别是第二天国民大会前,李鸣钟又派前绥远教育厅长李泰棻到北京学生总会道歉,表示对今天的活动,当派军警保护,同时还派人送信到大会。李鸣钟的意见和信当场在国民大会上宣布,这是惨案酿成的一个关键。事实上,李既没有派警,执政府的卫队也没撤换。尽管没有材料证明这是纵容杀人或有其他勾结内幕,但执政府门前的血案却和国民军脱不了干系。时在北京的国家主义团体联合会在宣言中称:“北京现状,完全在冯系军人控制之下,段祺瑞是冯氏的傀儡,贾内阁是冯氏的舆台,故冯玉祥及冯氏军人对北京治安应负绝对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舆论界对群众领袖的批评,指谓他们应当对惨案“负道义上的责任”。“三·一八”后,刚刚医院接受《晨报》采访,痛责段祺瑞后,说:“我们痛定思痛,对于一般自居指导青年的领袖们,我们当然也不能完全宽恕。”梁启超不能宽恕的是他们无从辨别李鸣钟的话,就轻易鼓动学生去执政府,而到了危难时,却又不见领袖的踪迹。事实是,国民大会后,作为大会主席的徐谦的确坐车走了,包括顾孟龙、黄昌谷等。徐谦事后自辨,谓自己“是日立久,演说卖力,内痔下坠,万不能行”,所以大会结束便离去。但,徐谦离去了,李大钊、丁惟汾等却始终在现场与学生共生死;而且,即使是徐谦的女儿,那天下午也在执政府门前。就此点而言,徐谦等无可多责。真正可责的是梁启超批评群众领袖的另一点:“我们并不反对民众运动,但也得有相当范围。例如推倒政府的事情,如何可以放在年轻的学生们身上?至少我们不能想象这样的奇迹。”

也是《晨报》的陈文澥,引据法国学者勒庞的理论,从群众运动的广场效应一直分析到惨案发生后果,认为广场性的群众运动,开始能注重理性,继则偏于感情,始而乞灵口笔,终乃诉诸铁血。而“革命原因,有时虽为逻辑之物,然引起革命之理由,非变为感情则不足以耸动群众云。”在他看来,“设霹雳一声,流血满地,则天下耸动矣,效力之伟,可想而知。”进而认为“此次之惨祸,实为彼辈党人乐于观成”,因为“此事既足以轰动京城,震惊海内,彼辈藉此外则可以夸耀邻邦,内则可以多吸党羽”[33]这样的评论是否走偏,可参看事发后国民党北京特别委员会上呈国民党中央的报告书,书中谈到这次运动的教训时说:“此次惨案,既为段卖国贼效忠帝国主义恢复私仇之毒狠计划,则其发生为国民革命进程中不可免之一幕……革命民众亦不能因恐怖牺牲而停止工作,是惟出以热血与卖国贼奋斗。流血惨剧,不但为革命民众所不恐惧,且适足以促其努力扩大国民革命之战线。”这最后一句乃用意所在,拿学生搞革命,学生流血“适足以”为自己政治加分。

同一期的《清华周刊》有两篇文章,一篇批评群众领袖“喜欢利用群众运动,是事实。心地的好坏且不论,这种利用的手段,作者认为终不正当。”另一篇略迹原情,认为具有激进主义倾向的知识领袖虽然“或有不审国情之流弊,圆凿方柄,不无可讥,然其用心,实欲改善现社会之组织也,拯众生于水火也”,但,也不应“视群众为利器”。两篇文章涉及到一个较深入的问题,即目的与手段,此问题的另一表述就是马克斯·韦伯的“意图伦理”与“责任伦理”。就“三·一八”运动而言,即使出于自己所认为的正当,但也一定要考虑行为的后果,尤其是这行为不是自己一人而是动员他人时。进而言,哪怕自己赴汤蹈火,也没有理由鼓动别人一道牺牲。以没有受过训练的学生走上广场与全副武装的军人对峙,必须想到可能的后果是什么,亦应考虑不测发生后所能应付和防范的又是什么。既然与虎谋皮,就要准备被老虎咬。若非如此,学生运动就成了运动学生。事实正是如此,三·一八的知识领袖,出于自己的需要,不但把学运变为党派政治的工具,而且直接让学生送给老虎咬。

同样出于“责任伦理”,北大教授、《现代评论》的陈西滢在一则“闲话”中对学生的“师长”们说了这样一席话:“对理性没有充分发展的幼童,勉强灌输种种的武断的政治或宗教的信条,在我看来,已经当得起虐待的名字,何况叫他们去参加种种他们还莫名其妙的运动,甚而至于象这次一样,叫他们冒枪林弹雨的险,受践踏死伤的苦!做父兄,尤其是做师长的,不能因为他们愿意去,便脱卸自己的责任。他们还没有审判力,他们还不知道他们自己的意志。父兄师长们对于孩童们乱吃东西,尚且恐怕他们生病,加以劝阻禁止,何况参加关系重大的国事呢?”

陈西滢的话无论放在当时还是今天都相当深刻,他是针对死伤者当中的妇女孩童而发言。在“三·一八”后所公布的伤亡名单中,死者就有多名十几岁的中、小学生。最小的年仅十三岁,两名。一名叫周正铭,安徽天长人。一名是朱良钧,江苏江都人。据《时报》报道,“内有史家胡同公立第二小学学生周正铭一名,身穿青布操服,年仅十三岁,安徽天长县人。据人云,因该校校长黄某令其前往执旗,遂遭击毙。”与此相参的是《京报》关于朱良钧追悼会的报道,“清明中学开朱良钧烈士追悼大会”,“其父朱天奎,一见烈士之遗像,顿时泪如雨下,呜咽不可仰视,……略谓‘余心痛苦,达于极点,……吾儿之死,由于为国请命,政府开枪,无法逃脱而死者。至于罪骂政府,余一时亦不知所云,留待社会上良心的裁判而已。但政府谓请愿民众……为暴徒。然余殊不解,如吾十三岁之弱子……粗大校旗,尚力不能举,如何能做暴徒?’”

段政府的残杀和诬陷固然发指;但,朱父毕竟没有意识到,是谁让一个粗大校旗尚不能举的孩童走上街头成了“烈士”?这是问题的“隐穴”,至今仍未引起足够注意。在古代,中国孔子云“以不教之民战,是谓弃之”(《论语·子路》)。在今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云:“缔约国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未满十五岁的人不直接参加敌对行动”(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可以看到的是,以上陈西滢的论述,其内在精神,正暗契后来的儿童权利公约。所以不让十五岁以下儿童介入任何性质的敌对行动,不但以保障儿童之生命,也因其价值观尚未形成,他们并不能理性地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从而极容易被利用。

综其上,“三·一八”这一天,以国家主义派的概括:“此次惨案应该负责者如下:一,直接杀人段祺瑞及贾内阁。二,教唆杀人的冯玉祥及冯系军人。三,盲目煽动群众不负责任的徐谦、易培基等。四……”

不妨补充的是,鲁迅兄弟除了痛责段祺瑞外,对以上舆论界的检讨是持否定态度的。鲁迅怒斥以上陈西滢的“闲话”,说:“有些东西——我称之为什么呢,我想不出——说:群众领袖应负道义上的责任。这些东西仿佛就承认了对徒手群众应该开枪……”。不过是发表了不同意见,陈西滢们居然就成了“东西”,而这些“东西”到了乃弟周作人的笔下,则更不堪为“人头畜鸣”。

出离愤怒的鲁迅于是开始诅咒,他这样诅咒屠杀者:“中国要和爱国者的灭亡一同灭亡。屠杀者虽然因为积有金资,可以比较长久地养育子孙,然而必至的结果一定要到的。‘子孙绳绳’又何足喜呢?灭亡自然较迟,但他们要住最不适于居住的不毛之地,要做最深的矿洞的矿工,要操最下贱的生业……”

面对“三·一八”事件,知识界的分殊已经非常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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