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制度上灯箱,看着清爽

昨天,网友在四望亭路上看到,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价格公示牌已更新完毕。新价格公示牌在原本的“P”字标识位置铺垫上扬州的形象标识——五亭桥,更有扬州韵味。

“除了将价格公示牌换新,我们还首次尝试在四望亭路和望月路这两条扬州标志性的路段上设置了灯箱价格公示牌。”市交通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宋凤忠表示,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要求,停车泊位的价格公示牌必须要放在醒目位置,让市民明明白白交费,而现在,公示牌都放在行道路的树旁边,不够直观,到了晚上市民不易看清。“此次启用灯箱价格公示牌,即使在晚上,停车收费的价格标准市民也能看得一清二楚,更加醒目,并且对道路也有美化、亮化作用,有利于提升我们扬州的道路形象。”

统一着装灰制服,红马甲说拜拜

宋凤忠介绍,下一步灯箱公示牌还将延伸到其他路段。

还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员的收费行为,杜绝停车不给发票、社会闲散人员穿个红马甲就收费的情况,停车场公司还新制定了《停车管理服务考核办法(试行)》。

“收费人员必须提供规范的收费票据,对收费不给票、收费少给票、使用回笼票,使用假票和其他非专用票据的,以及在规定停车收费区域外收费的、在规定的停车收费时间外收费的,均有相应的处罚。”宋凤忠介绍。

此外,如果收费人员出具的收费票据没有收费点印章的,或收费票据相互串用的,也会受到处罚。

“现在个别社会闲散人员穿个红马甲、系个红围裙,圈块地就收费,此次我们特意将收费员服装统一全部换成灰色,以示区别。此外,如果出现收费员将专用收费工作服、收费员证、收费工作包违规转借他人使用或转借给他人上路收费的,经发现或举报属实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上述人士表示。

“最近国家新出台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实施应用指南》,要求对停车泊位线的标志进行统一,下一步我们将在交警支队的指导下,对市区的道路停车泊位进行统一标号,实施智能化管理,在条件许可的停车泊位点安装全程监控,这样每个地方还剩多少停车位,在中央监控系统中就能一目了然,一来便于疏导交通;二来有了监控也可以减少划车、停车纠纷等诸多问题。”宋凤忠表示。

据介绍,未来,每个收费员还将配备统一的手持POS机,在交费后,自动出具票据,杜绝收费员不开发票的行为!

怎么样?我们大扬州还是很给力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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