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京、苏州都出台超严房产新政!江都

重磅!重磅!

南京和苏州

昨天都出台了新的房产政策!

南京

首套房首付25%(高淳、溧水20%)不变;

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已结清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除高淳、溧水);

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除高淳、溧水)

△图自南京发布

苏州

关于

房贷

最新调整!!!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买第2套房需提供缴税、社保证明

户籍居民信贷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

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四)居民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非户籍居民信贷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

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扬州

记者走访扬州市区多家银行了解到,暂时还没有接到“调整首套房贷比例”的通知。

目前,市区多家银行执行的政策依旧是:首套房首次贷款的首付仅为20%,已经拥有一套房,但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第二套房的为30%。

南京、苏州已经开始实施,小伙伴们你们说,扬州还会远吗?

综合:江苏新闻、南京发布、扬州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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