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京、苏州都出台超严房产新政!江都
重磅!南京、苏州都出台超严房产新政!江都
重磅!重磅! 南京和苏州 昨天都出台了新的房产政策! 南京首套房首付25%(高淳、溧水20%)不变; 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已结清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除高淳、溧水); 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 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除高淳、溧水) △图自南京发布 苏州关于 房贷 最新调整!!!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买第2套房需提供缴税、社保证明 户籍居民信贷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 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四)居民家庭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非户籍居民信贷 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 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扬州记者走访扬州市区多家银行了解到,暂时还没有接到“调整首套房贷比例”的通知。 目前,市区多家银行执行的政策依旧是:首套房首次贷款的首付仅为20%,已经拥有一套房,但贷款已结清的情况下,第二套房的为30%。 南京、苏州已经开始实施,小伙伴们你们说,扬州还会远吗? 综合:江苏新闻、南京发布、扬州新闻广播 点击“阅读原文”安装江都论坛手机客户端,聚焦江都城事,免费发布供求信息!白颠病症状白颠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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