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现对以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案件信息将根据结案情况及时更新

欢迎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

执行法院: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路红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3月16日

家庭住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兴银杏路39-12号

执行案号:()苏执号

执行标的:元

履行情况:未履行

被执行人:周大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年11月29日

家庭住址: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蒙套村王元组53号

执行案号:()苏执号

执行标的:元

履行情况:未履行

被执行人的以下活动将受到限制

纳入曝光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限制在金融机构货款或办理信用卡;

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統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执行法院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如果您认识他们,请劝他们履行义务!

如果您有财产线索,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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