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

公交车撞飞行人,受害者抢救途中死亡

这事儿发生在江都周西,

爆料网友表示:就在8月5日下午5点左右,63岁的王先生正准备去朋友家吃晚饭,谁料到,意外就这样发生在他去朋友家的路上了…

江都区周西镇公交车由东向西形式,撞上了由南向西的王先生。

班车在三叉路口公交车没有任何减速,将死者撞飞有足足10米远

虽医院,不过王先生还是在抢救途中死亡了…

(现场刹车印的长度实在是吓人)

未出报告先火化?

交警大队:“拿5万,火化尸体”

事情发生后,受害者亲属不禁有了疑问:

为什么鉴定还没有出来,就要先把遗体火化呢?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江都交警大队,还没有对此事给出一份鉴定报告。

律师:交通事故认责,交警首当其先

律师乔方:对于公交车将人撞死这件事情,首先:

1、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后根据责任承担赔偿。

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出了这种事情,想必大家心里都不太好受,

但这样草率的解决方法,是不是有些不太妥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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