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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曾名“白沙”。但是,由于府志,县志均未有载,故对此说存有争议。现在,筆者将近年来搜集到的相关资料罗列出来,以证此说,并求教方家。十,关于清嘉庆《江都县续志》中“白沙”与“大桥”同时出现的问题有人认为,在清嘉庆《江都县续志》中,”大桥”与“白沙”在有些篇章是并列存在的,所以,大桥镇不可能叫“白沙”。这种说法乍一听,是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只要在完整地通览这部嘉庆《江都县续志》后,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来。在清代的江都县志中,对于人物籍贯的登录,不太重视,有些甚至是不规范,不统一,不严谨的。既有“东乡”这样的“泛指概述”,只指出大体方位;又有“仪征”,“江都”,“邑人”,“郡人”这样的“统指约述”,未标明具体地址;更有不注明籍贯的“无指无述”。所以,我们不宜就事论事的寻章摘句,而是要通观全篇的综合思考。就以嘉庆《江都县续志》来说,这是一部较为包容,惜才的县志。在卷四《选举》,卷六《人物》,卷七《烈女》章节中,用有些人的话说,是不应该包括“仪征”,“丹徒”籍的,但却偏偏不是如此。在这部嘉庆《江都县续志》的《选举》项下,共有进士十七名,其中竟有仪征籍的七名,占百分之四十一;共有乡科(举人)八十七人,其中竟有仪征籍的二十六人,占百分之三十六;貢士则更多。在这部嘉庆《江都县续志》的《人物》项下,仪征籍的就有“吴楷,字一山,仪征籍”,“汪梦桂,字文舟,仪征籍”,“方本,字立堂,仪征籍”,“文泗,字东山,仪征籍廩生”,“程鳴,字松山,仪籍诸生”,共有五人。此外,尚有几名仪征人士未注籍贯。而我们熟知的江都籍人士,如宜陵的景考祥,则注为“东乡景家垛”,同为宜陵的李惠源,却又注为“邑人”,浦头的张发生,张和,则未注籍贯。在这部嘉庆《江都县续志》的《烈女》项下,共有烈女人,注明籍贯的仅有人,未注籍贯的竟多达人,占百分之七十六以上。而在注明籍贯的烈女中,也有仪征籍的“王氏”,“洪氏”等人。在这部嘉庆《江都县续志》上,为何会一反常态,出现这种奇怪的情况呢?其实,嘉庆《江都县续志》在开篇的《凡例》中就已经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由于县邑的划分,“其人物彼此互入不能划然”,故该志只能将“近而仪征,远而歙县”的部分人也收录了,且郑重声明:“并非借才”。在这种背景下,嘉庆《江都县续志》中“汤启声,字托园,大桥人”,“蔡孚尹,白沙人”(见“人物”章节),“吴氏,白沙巫永和妻”,“蔡氏,大桥郭世俊,世秀之母”(见“烈女”章节),同时出现“白沙”,“大桥”就不难理解了。有位哲人说过:“存在即合理”。既然志书中出现这种“合理”的情况,我们就要给予“合理”的解释。这无非是下列三种情况:一是由于嘉庆《江都县续志》中包含了大量仪征人的信息,所以,这里的所谓籍贯“白沙”,即是指仪征的“白沙”。它自然可以与江都的“大桥”同时并列出现在县志中。二是由于嘉庆《江都县续志》中在籍贯的登录上不统一,不严谨,同为宜陵的二位名人,籍贯的登录尚且如此不一致,这“白沙”与“大桥”,也可能就是大桥的二个不同名称,两者自然可以同时出现。且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须知,嘶马祁氏家谱六修谱序说祁家坂在“白沙”之东六七里,时为道光五年(),而嘉庆《江都县续志》成于嘉庆十六年(),中间也只相隔十余年时间。如果以为这第二点是匪夷所思,那就是第一点。三是在扬州东乡还存在一个“白沙”!我们可以发动大家一起来寻找这个“白沙”,只要在扬州东乡找到这个名为“白沙”的乡镇,那么,大桥曾名“白沙”就一定是伪命题!!!但是,如果找不到这个“白沙”,那嘉庆《江都县续志》中的“白沙”与“大桥”同时存在的问题就不能成为否定大桥曾名“白沙”的证据,只能是在一,二点之间的二者必居其一!其实,最重要的问题还在于我们的同志,更应该摒弃成见,重新审视这些家谱资料,把家谱重新定位到“是和正史,方志一样重要的历史典籍,是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位置上来,不要把这些家谱等资料中记载的“白沙”,自欺欺人地看成是“虚拟世界”里的“幻影”,它是真真实实的存在!是由这些家族在他们自己世代居住的区域里对他们家族及其居住地的忠实记录!难道他们连自己居住地周围的地名都弄不清楚吗?(朱毓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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